(一)疫情报告。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发现手足口病病人后,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按照丙类传染病报告时限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二)疫情调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疾病控制人员接到集中发病疫情后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深入分析疫情的三间分布和流行特点,随时掌握疫情动态。
(三)疫情处理:对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要根据疫情播散的范围和特点,采取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1、对病人实行隔离治疗,严格管理传染源。对于传染源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进行隔离,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限制其陪护和接触者人数,强化洗消措施;对居家治疗的病人及其接触者,由乡镇、村、社区防保人员具体指导落实隔离措施和疫点、疫区的消毒处理措施。
2、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对托幼机构要加大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一定要及早隔离治疗。认真落实《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患儿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 衣物、被褥、餐饮具、玩具等)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疫区内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以保护易感儿童。
3、积极救治病人。医疗机构要不断总结交流诊治经验,提高临床救治水平,减少死亡病例发生,同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作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各种标本采集工作。
4、完善诊疗记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项目齐全的门诊日志,各医院的出入院登记必须详细、认真填写,必须要有详细的家庭地址、家长姓名,以利于开展流调和传染源追索。
5、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病知识水平。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形式,正面介绍肠道传染病的防病知识,告戒家长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不要与患儿接触;纠正儿童不良习惯,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家长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强化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组织手足口病防治技术培训,进一步充实、提高防治队伍的技术力量。一是开展预防控制技术培训,提高疾控队伍的流调、消毒等疫情处置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对医疗人员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等知识的培训,使临床医生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乡医、村医尽快熟悉手足口病的诊疗技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