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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年度评估服务采购邀请函
发布日期:2026-07-14 来源:重庆市疾控中心

信息化系统年度评估服务采购邀请函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现对“信息化系统年度评估服务”采购开展邀请谈判,诚邀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  采购方式:邀请谈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  人员资质:无。

(四)  业绩要求:供应商至少提供1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服务内容:对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类信息化项目进行成本度量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1、按照软件成本度量的国家标准,在可行性研究、顶层设计以及招投标等不同阶段提供信息化项目的成本度量服务。在评估结果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软件成本度量报告,纸质版报告应加盖投标商公章。

2、根据信息化项目的送审材料,依据国标GB/T36964-2018《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采用NESMA功能点方法,开展信息化项目的软件成本度量工作。

3、提供通过专业认证的成本度量专家咨询服务,包括定期提供度量工作答疑、列席软件成本度量讨论会、对有争议的成本度量环节提供公允意见。

四、服务期:1年

五、现场踏勘:无。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满足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671509:00-202671712:00前将《投标报名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递交到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号楼341室或发送至邮箱(1169655204@qq.com)。本项目只有报名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最终谈判

七、现场谈判时间:2026年7月20日10:00,供应商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1份。

八、报价要求

本项目参考重庆市《T CDCIDA 001-2023 政务数字化应用费用测算规范》中4.2.12软件成本度量费计价规范。本次报价为费率报价,软件成本度量费率限价1.2%,投标人所报费率不得高于等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单项目度量服务费=本项目投资金额(单个项目的软件送审金额)*软件成本度量费率。

、付款方式

1、根据项目据实结算;结算金额=本项目投资金额(单个项目的软件送审金额)*报价费率

2、收到乙方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十、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比选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一、评审标准:本项目有二次报价,以二次报价最低价中标,若价格相等时,由采购小组结合业绩、企业规模等因素选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十二其他有关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4)邀请性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6)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15086991678

址: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北路187号(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投标报名登记表

 

投标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投标联系人

姓名

电话号码(手机)

邮箱




附:

1、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函

报价函

我方认真阅读 (项目名称)的采购需求,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价采购。

1.愿意按照采购需求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 。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纸质响应文件1份。

3.我方承诺:本次比选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采购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我方若中选,将按照比选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  资质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  拟派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电话

职务

职称


1






2








(四)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