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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邀请函
发布日期:2026-07-03 来源:重庆市疾控中心

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邀请函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需进行专项审计服务相关工作,现面向市场开展采购邀请,诚邀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  采购方式:邀请谈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人员配置要求:

1. 拟任工作服务团队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近3年内直接参与过市级卫生机构审计服务项目实施经验,以及会计师高级职称或8年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经验(以发证时间为准);

2. 拟任工作服务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成员应具备卫生机构类似审计服务项目实施经验。

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

1.  项目负责人会计师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签字的类似审计服务项目报告首页和尾页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服务团队缴纳的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内容包含:项目成员名单、实施项目经验介绍、资格证书,并承诺项目期间不得无故更换人员;若需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供应商能力要求:

1. 至少提供近三年内2个承接卫生机构审计项目服务业绩,包括财务收支审计、合同审计、年报审计、内控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审计、资产清查、绩效评价以及其他专项审计等。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服务业绩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具有15人及以上在本单位注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

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查询页截图,以及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对应人员的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服务内容

(一)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一是项目管理情况,核实年度项目方案的落实情况。二是资金管理情况,包括是否专账核算(辅助帐)、是否专款专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以及资金执行情况。核实项目支出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标准执行,是否存在擅自变更项目内容、调整项目预算等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与其他资金混淆核算的行为;是否存在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超预算、无预算支出等情况;是否存在公款私存、坐支现金等违规行为。

(二)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情况。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账务处理是否准确及时;疫苗、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等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是否符合规定,出入库与流向管理是否规范,国有资产是否做到账实相符、安全完整。

(三)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核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重点核查项目实施进度是否符合计划,项目目标是否如期实现,是否存在资金闲置、使用低效等情况,评估资金投入与产出的匹配度。

(四)审计期间如发现有关事项超出审计范围或审计时间,应实施延伸核查。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满足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67317:30-20267717:30前将《投标报名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递交到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号楼341室或发送至邮箱(1169655204@qq.com)。本项目只有报名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最终谈判

五、现场谈判时间:2026年7月8日10:00,供应商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1份。

六、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审计工作并移交审计报告之日止。

2.  进场时间

2026年7月10日前。(以需方通知时间为准

3.  交货时间

2026年8月31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4.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验收方式

(1)审计结果须通过采购人自主验收。

(2)成交供应商完成的审计报告必须内容完整,满足规定的审计范围及内容的要求。

(二)报价要求

1. 本项目限价4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2. 各供应商根据现有资料并结合实际经验合理预测投资估算及其组成,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应的工作人员工资(包含附加工作费用、额外工作费用)、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供应商的管理费、风险费用(包括不限于国家政策变化、人工工资的变化浮动等)、安全施工费、办公费用、规费、利润、税金以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 本次采购方不组织现场勘查,投标单位自行组织。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供应商拟派人员应尽职尽责履行内审工作、廉洁办事、保守秘密。

2.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至本项目结束前一律不准更换。

3. 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相关审计人员沟通不顺利、对所负责的业务不熟悉、违法审计工作纪律等情况,我单位有权要求更换人员或终止合作。

(四)付款方式

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后,开具有效发票,采购人将审计服务费一次性付清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保密要求

对服务过程中接触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该保密义务不因履约合同的更改、解除和终止而终止。

八、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比选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九、评审标准:最低价中标,若价格相等时,以业绩多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数量相等的情况下,由采购小组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其他有关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4)邀请性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6)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15086991678

址: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北路187号(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投标报名登记表

 

投标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投标联系人

姓名

电话号码(手机)

邮箱




附:

1、  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函

报价函

我方认真阅读 (项目名称)的采购需求,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价采购。

1.愿意按照采购需求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 。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纸质响应文件1份。

3.我方承诺:本次比选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采购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我方若中选,将按照比选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  资质

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团队人员名单

(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其他团队人员相关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及15人及以上本单位注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对应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