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考试第三方服务采购邀请函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全市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现针对“拟开展全市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第三方服务”采购开展邀请谈判,诚邀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采购方式:邀请谈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人员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充足的工作人员参与现场协助。(需提供人员名单并加盖公章)
(四)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服务内容:
提供考试考务服务,包括考场服务、考试服务。考场服务包括为采购人设置满足考试计算机数量、网络等要求的考点学校,同时须保证所提供的监考机与考生机能够与计算机考试系统无缝兼容;考试服务包括配备足额考场工作人员和考场管理工作人员,负责考场布置和封闭考场指引,设置警戒;组织实施考生入场、核查考生信息、防偷窥作弊、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保障、考场监控、现场监考等考试工作。
(一)考场服务
考场服务内容包括确定1个符合规定条件的机构作为考点学校,要求考点学校的网络设施、监考机、备用监考机、考试机和备用考试机设备必须满足考试相关要求。
1.位置要求。应位于交通便利的主城区及周边区域。
2.设备要求。考点学校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网络设施、计算机和电力设备等硬件条件。提供考试用的计算机机位最高200台(含监考机、备用监考机、考试机和备用考试机,以及服务器)。考点学校配置服务器1台,确保考点学校所有考场监考机能够通过网络访问该服务器,该服务器配置不低于监考机的要求。在考点学校所有考场配备视频监控,监控范围确保考场无盲区。每个考场配备至少1台监考机和签到设备,保证考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考点学校所有考场应当达到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电力设备稳定通畅,无故障。考点学校中午能提供食堂,解决考生中午就餐问题(考生自费)。
3.网络要求。每个考场都应当接入互联网,网络带宽应当达到20M独享或光纤接入至监考机。开考后考试局域网应断开互联网,除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形外,应断开办公局域网。严禁与考试无关的终端接入,严禁在局域网内使用无线网络传输设备。网格交换机应当是主流产品,稳定可靠,通风散热良好,采用TCP/IP协议的网络。所有终端计算机应至少保证与监考机以100M网速相连,网络稳定、顺畅。原则上各网络节点网线规范,拓扑清晰。
(二)考试服务
为本考区提供考试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配备足额考场工作人员和考场管理工作人员;负责考场布置、悬挂和设置宣传指示标识、考场指引,设置警戒;组织实施考生入场、核查考生信息、考场监控、现场监考等考试工作;协助考试主管部门做好考试安保工作。考场工作人员培训和考试的组织实施,必须按照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1.考场布置。考场设置应当安全、安静、通风,考试期间实行相对封闭管理。设置考生休息室,配备50人以上的备用考场及相应的监考员。设置指示标识、考场分布表,考生须知等。其中,路线指示标识应当指示连贯明确,方便查找考场、考务办公室具体位置;考场平面示意图应当标明考试所在楼位置;考场分布表应当标明考场、各考场内准考证号范围及考务办公室在全楼的分布情况,保证考生准确查找相关场所和信息。每个楼层楼梯口处应当张贴考场指示信息、考务办公室和每个考场门上应当张贴醒目标识。按照方便考生和保证考场安全的原则,根据考场具体情况设置警戒线。每个楼层或教室醒目位置应当标明考试科目、时间、考试监督电话等,考场入口处张贴座位分布图,保证考生知晓相关内容。每个考场必须设置物品存放处,用于安全存放考生个人物品。考试机必须配备防窥设施设备,考试机位干净整洁,桌椅、墙面等地方不得张贴或写有与考试有关的内容。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要求于考试前一日完成考场布置。
2.考场工作人员配备。(1)主考:由考试主管部门派出1名。(2)考务副主考:考试学校配备1名考务副主考。(3)机房管理员:按实际情况配备。(4)监考员:50人以下(含50人)考场配备2名(由考试主管部门派出1名,考试学校派出1名),每增加25人增加配备1名。(5)巡考员:每4个考场配备1名。(6)后勤保障人员:包括电力维护、安全保障、设施设备维持等人员,根据考生人数、分布以及学校实际配备。
3.考场设备配置。(1)如有需要,考试机必须配备防窥设施设备,并安排人员进行安装和回收。(2)按每考室2个的标准配备监控摄像头,可采用移动式部署,确保考室全方位实施监控,监控摄像视频考盘须交考试主管部门保存。
5.考场布置、验收。应当在考试前一日按要求完成考试学校和考场的布置、验收;考场布置、验收要符合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要求。
6.安全保障。做好考试期间协助考区考试主管部门做好考试监督管理工作。做好考试安全保卫、疫情防控、通信管理和保密等其他工作。
四、保密要求
对考试服务过程中接触的所有考试信息严格保密,该保密义务不因履约合同的更改、解除和终止而终止。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5月6-15日,开标后根据工作情况调整。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满足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4月29日12:00-2026年5月6日17:30前将《投标报名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递交到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号楼341室或发送至邮箱(1169655204@qq.com)。本项目只有报名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最终谈判。
七、现场谈判时间:2026年5月7日10:00,供应商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1份。
八、报价要求
1、本项目暂定最高总限价49000.00元(2000人次,单价24.5元/人),报价不得高于等于最高单价限价及最高总限价,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补偿。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约定考试服务结束,验收合格且提供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如遇财政资金未结转或未下达情况,付款时间顺延,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比选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一、评审标准:最低价中标,若价格相等时,以业绩多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数量相等的情况下,由采购小组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十二、其他有关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2)为采购项目提供系统设置、考题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4)邀请性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6)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086991678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北路187号(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附件:投标报名登记表
投标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全称 | |||
详细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金 | ||
投标联系人 | 姓名 | 电话号码(手机) | 邮箱 |
附:
1、营业执照
2、业绩证明资料
八、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函
报价函
:
我方认真阅读 (项目名称)的采购需求,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价采购。
1.愿意按照采购需求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 。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纸质响应文件1份。
3.我方承诺:本次比选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采购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我方若中选,将按照比选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资质
《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现场服务人员名单
(三)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