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铌酸锂集成光学器件扩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 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重庆市南岸区
联系人: 刘莉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铌酸锂集成光学器件扩产项目
项目简介:新增工艺设备102台(套),改造净化厂房和非净化厂房。包括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电子束蒸发台、匀胶显影机、磨抛机、光刻机、点胶机、切片机、清洗台等。
供水、供电、供气利用原有动力设施,项目建设改造的厂房为净化厂房和非净化厂房两类,其中芯片工艺区102#建筑一层改造净化1万级净化厂房200㎡,耦合封装区302#建筑四层改造10万级净化厂房500㎡,测试区302#建筑四层改造普通厂房120㎡,改造办公区面积140㎡。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项目负责人 |
陈凤琼 |
副主任医师 |
报告书审核人 |
李小平 |
副主任医师 |
报告书编写人 |
邵成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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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 |
主管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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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瑞红 |
主管医师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刘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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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2017年10月20日) |
邵成 褚梅梅 |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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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 |
主管医师 |
现场检测(2017年10月24-26日) |
邵成、褚梅梅、冉秋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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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二甲苯、苯酚、甲醛、盐酸、二氧化氮、硫酸、丙酮、氢氟酸、过氧化氢、氨进行了采样,对噪声、激光进行了现场检测。
检测结果:均未出现超标情况。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因此,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经综合分析判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8年9月5日,中电科技集团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组织专业技术评审组(名单见后),在重庆南岸区南坪花园路14号中电科技集团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对《中电科技集团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铌酸锂集成光学器件扩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专业技术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关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并经认真讨论质询,形成以下意见:
二、专业技术评审组评审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内容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等标准规范。
(二)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完整、准确,包括施工过程描述。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全面。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五)对生产工艺、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和分布及接触情况分析准确,现场调查充分。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废弃物以及劳动定员等情况的描述完整准确,与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七)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八)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九)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十)职业健康监护有效落实。
(十一)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并能够满足要求。
(十二)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十三)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十四)评价结论正确,明确了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以及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建议后,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书》,《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后,供建设单位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