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户网站"公开信箱"栏目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意见和建议的一个网上窗口,您的来信我中心将按照一定的程序处理,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
一、受理事项
您对我中心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可以提出事项。
二、不予受理事项
1、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我中心提出。
2、如果您是对我中心相关部门办事过程中的有关法规、政策、程序等作咨询,请直接向本网站的"业务咨询"栏目提交问题。
3、其他有关推销、邀请等本栏目管理人员认为不应该受理的事项。
三、写信须知
1、您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
3、如果您重复投信,我们将只受理您若干来信中的一封。
4、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5、写信后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我们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
6、提交信件成功后,我中心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不要再重复提交。
说明:为了使你获得快速、详细的答复,请您将有关情况尽量填写仔细、详尽,并请您留下具体的联系方法,以便我们核对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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